BSMI公告:
修正31項電子類商品之檢驗標準,包括EMC及安規皆需更新標準,自113 年 1 月 1 日起強制實施。
新申請案自公告日起即可以新標準申請,BSMI發未來證書(證書起始日為113 年 1 月 1 日);
已取得證書者,證書可使用到期滿;
證書延展者,於112年12月31日以前辦理延展不需加測新規標準,仍可延展;
證書延展者,於113年1月1日後辦理延展需要加測新規標準,始得延展。
詳細請參考以下連結。
https://web.hocom.tw/Uploads/userfiles/files/28p7rdkekn4sv4y.pdf